关于组织参加2012年度高校辅导员、班主任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新闻来源:管理员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11-29 点击量:200次
各处室、系、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皖教思政函【2012】48号)文件精神,为促进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交流,展示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成果,提升辅导员、班主任理论研究水平,推进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经研究,学院将组织开展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学院在职教职工个人或集体完成的未公开发表的论文。
二、报送要求
1、论文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主题鲜明,观点正确。
2、论文要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密切相关,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在继承前人或借鉴他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具有独特见解及较高的学术水平;内容丰富,资料详实,说理透彻,结构严谨;严禁抄袭。
3.、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一篇;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申报,应以合作者具名申报;4人(含4人)以上合作成果只能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4.、每系、部推荐论文不少于2篇,同时欢迎机关处室工作人员积极报送论文。
三、报送截止时间
2012年12月3日。
四、评选程序
1、推荐初评:各部门将参评论文(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于12月3日前提交至学生处,学院将组织论文评审小组对参评论文进行初审,从中评选出优秀论文若干并进行表彰奖励。
2、论文申报:学院将初评后的优秀论文报送至省教育厅参加全省论文评选,并由省教育厅组织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组织专家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获奖论文将在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网站(www.gxfdy.edu.cn)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并颁发获奖证书。
五、相关说明
1、论文严禁抄袭和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如因抄袭、弄虚作假以及作品版权不明所带来的问题,责任自负。
2、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
3、获奖论文将由省教育厅择优在《高校辅导员》杂志上发表。
4、学校鼓励广大辅导员、班主任结合本职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认真开展理论研究,积极撰写论文。学校将把辅导员、班主任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常态化,每年组织评选表彰活动,并纳入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内容。